为提高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,规范学生的行为安全,确保国家财产和学生人身安全,特提出以下要求,希望全院学生高度重视,认真领会,严格遵守执行。
一、关于学生外出的有关规定
1、班集体组织大型活动或团体外出游玩时,必须先由班长写出申请,报年级辅导员,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并报学工处备案后方可外出。
2、严禁学生在外住宿,特殊情况的需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否则将立即通知家长,做工作仍不搬回,报学校作勒令退学处理。
3、学生有事外出,必须由本人申请,报年级辅导员,经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批准,方可离校。具体事项按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。否则给予相应处分。
4、学生骑单车外出时,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,不要高速,不准单车载人,更不准无刹车行驶;在籍学生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。
5、学生晚上必须在11:00前按时就寝,绝不允许夜不归宿,在外上网、玩电游、赌博等。
6、参加体育训练或进行体育活动的学生,要注意行为安全,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。
7、上网的同学要注意网络安全,交友、聊天要慎重;网上传输的文字、图片等要注意安全性,不要做有违法纪,有违道德标准的事。
二、关于防火的有关规定
1、严禁私拉、私接电源线和使用各种电炉、电热器具以及大功率“热得快”等。
2、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炉、煤油炉、酒精炉、火炉等做饭以及生火取暖。
3、学生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和焚烧书报等可燃物品。
4、严禁在宿舍吸烟和晚上在床上点蜡烛。
5、人员离开宿舍前应关掉一切电源、电器。
6、其他可能引起火灾、人身伤害的行为,必须杜绝。
7、如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事故后果的,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,并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。
三、关于防盗的有关规定
1、离开宿舍的同学要注意锁门,要养成随手关、锁门的习惯,夜里休息要锁门。
2、宿舍禁止留宿他人。
3、学生宿舍不能作为聚会、聚餐、打牌、会客等交际的场所。
4、警惕外来的陌生人,特别是形迹可疑的人,要提高警惕,仔细盘问。
5、钱财和贵重物品务必妥善保管和存放。
所有学生务必要提高认识,注意安全,克服麻痹松懈思想,增强忧患警惕意识,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。全体班级、寝室和学生干部要通力协作,密切配合,加大宣传力度。
如有火灾和失窃事件发生,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辅导员。
欧洲杯压住平台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6年11月28日